十八歲對一個人來說,還沒有投票權( 公職選罷法),但是在刑法上,已經是「完全責任能力」的人,也就是必須為自己的行為,負起完全法律責任的成年人了。尋聲在滿十八載的今年,業務也將下鄉擴及至偏遠地區,藉以拉近城鄉差距,共享成長的喜悅。
此因緣源自去年社會局極力鼓勵民間社團至偏遠地區服務。聽到訊息後心想,高雄市資源豐富,選擇性也多;偏遠地區確實少有人去開課,我們深信社會不缺錦上添花,但有需求的地方,尋聲絕對應聲而去。於是我請總幹事莎美一一打電話到各行政區的社福中心,詢問合作事宜,並獲得旗山、甲仙、彌陀社福中心的響應,表達合辦意願,而且快速敲定首場課程,4 月初正式在旗山上場。
每個新的嘗試,在團體中多少都有磨合期或意見整合期。讓我很感恩的是,當我提出這個方案時,所有的志工沒有人提出異議,可見大家齊心協力,只為盡力把活動辦好,令我非常感動!因為到偏鄉服務,不能少了任何一根螺絲釘。
去年尋聲也首次開了夜間班與假日班課程,希望將服務擴及至職業婦女與拚經濟的爸爸們。雖然是試辦性質,但因我們的努力,已在參加的父母們心中留下了一顆種子,有人甚至特別排定休假,來上下一期的平日班課程,真的應驗了一步一腳印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!
下鄉服務或開非平日班,對講師及志工們而言,雖然在體力上增些負擔,心力上也需些調整,但我們依然會排除萬難,繼續為偏鄉居民及上班族的父母親們服務。期望大家都能家庭幸福和樂,這也是志工們能為社會做的事,更是給尋聲最棒的十八歲生日禮物!
會長 賴麗雅
節錄自尋聲四十期會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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